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绩展示
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新材料”或该公司)成立于2015 02 10 日,住所位于利津县滨海新区(刁口乡政府驻地),注册资本壹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巴爱民。经营范围:煅后焦、预焙阳极、耐火材料的生产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余热发电,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采用原料石油焦经过高温煅烧产品为锻后石油焦,完成了热交换的废烟气送入余热锅炉,利用其余热生产蒸汽,余热蒸汽锅炉产生的蒸汽用于发电。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孙 淑 贞

1700000000301170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S011037000110192001796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审核人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4月10日

报告结论

在企业对本报告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成并经本评价公司现场复查确认之后,山东汇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其安全状况可达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企业微信截图_1683877423996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