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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益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中益加油站

项目名称

潍坊中益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中益加油站位于潍坊市坊子区九龙街办后邓村北(院上村),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董林鹏。该加油站成立于2023420,取得潍坊市坊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潍坊中益加油站前身为潍坊市坊子保通加油城,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投资人董广仑。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43024号,证书有效期为20211028日至20261028日。2023年2月22日变更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增加柴油),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0]004012号,有效期为2020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3日。该加油站经营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经双方协商潍坊市坊子保通加油城更改名称为潍坊中益加油站,并转让给董林鹏进行经营。

该加油站设置4 台埋地双层油罐(汽油罐   3 台,容积分别为 30m3、30m3、20m3,柴油罐   1 台,容积为 2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现有职工4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站经理、安全员已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取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和负责人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潍坊中益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潍坊中益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365

报告结论

本评价认为,潍坊中益加油站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要求。加油站应针对本报告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不断提高加油站的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