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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单位名称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含氟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含氟聚合物和含氟单体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部分含氟废液和废气。因为废弃物中含有氟氯烃(氟氯乙烯、氟化氢、氯化氢、二氟一氯甲烷、三氟甲烷、三氟乙烯等物质),如果不经处理而外排,不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要求。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2580万元在现有厂区西北角新建含氟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对含氟危险废物和废气进行无害化处置。该项目占地面积为983.8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焚烧装置区、焚烧配电室、在线小屋等配套辅助设施。

该建设项目建成后需要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组成员

杨 质 彬

S011037000110193001335

王 玲 玲

1800000000200835

孙    瞻

S011011000110203000037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项目编制人

蒋 小 飞

S011037000110192001627

项目审核人

王 晓 凯

S01103700011019200185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蒋小飞、杨质彬

报告提交时间

202383

报告结论

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氟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的安全设施,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并合格,建筑工程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主要特种设备已登记备案,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在试生产期间组织车间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事故处理能力。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评价组认为含氟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符合安全验收的条件。建议企业在日后的管理中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检修作业规程,从整体上达到长期安全要求。

企业微信截图_16914728948796.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