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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港有限公司潍坊港西港区寿光作业区1#、2#、3#液化品泊位新增废矿物油卸船装车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寿光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寿光港有限公司潍坊港西港区寿光作业区1#2#3#液化品泊位新增废矿物油卸船装车项目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寿光港有限公司位于渤海湾南岸、小清河入海口处,公司成立于20118月,隶属于山东港口集团旗下的山东渤海湾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码头及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货物装卸服务、港口拖轮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及机械的租赁和维修服务。目前,公司总资产12.7亿,在册员工62人,管理运营3个液化品泊位、4个散杂货泊位和2个集装箱泊位。作业货种主要有汽油、柴油、燃料油、沥青、铝矾土、玉米、建材等,其中液化品码头作业方式主要为成品油装卸船作业,燃料油、炭黑油、沥青等高闪点货种卸船装车作业,柴油装车作业。寿光港港区液化品泊位后方建有成品库区单位寿光龙海油品仓储有限公司(库容11.2万立方米,7000m³成品油储罐16座)和润滑油库区单位潍坊依航仓储有限公司(库容5.1万立方米,1500m³储罐10座,3000m³储罐12座)。目前,码头作业货种为汽油、柴油、石脑油、煤油、溶剂油、燃料油、炭黑油、重油、石蜡油、沥青、润滑油等。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寿光港有限公司依托现有的配套储运设施,在现有的1#2#3#液化品泊位新增废矿物油卸船装车。新增货种后,该公司周边环境、总图、仓储能力、设备设施、公用工程等均不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主席令[2018]23号修订)、《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21号)、《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8号修订)等有关规定,受寿光港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寿光港有限公司潍坊港西港区寿光作业区1#2#3#液化品泊位新增废矿物油卸船装车项目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评价组,评价人员进行了实地考察,共同收集、整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资料、数据,根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评价导则》(JT/T845-2020)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在对该公司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专项安全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安全评价检查表,对该项目的安全措施及设施进行了检查,查找出该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完成了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S011041000110201000653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4819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现有的装卸储运设施满足新增货种废矿物油安全装卸作业的条件,同时此次评价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因此寿光港有限公司潍坊港西港区寿光作业区1#2#3#液化品泊位新增废矿物油卸船装车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安全运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