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年特种油加氢装置原为淄博睿霖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8月4日变更为山东睿霖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改质装置,该装置与14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同属睿泽化工)为联合装置,于2020年5月进行验收,其产品为石脑油、柴油[闪点≥61℃]、副产酸性气、低分气。2021年5月公司本着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以加氢料为原料,通过对现有100万吨/年汽柴油加氢改质装置更换高效贵金属催化剂,变更操作参数,产品变更为精制石脑油、3#粗白油[闪点≥65℃]、副产酸性气、低分气,装置名称更换为100万吨/年特种油加氢装置,未改变加氢生产装置的产能、原料用量及种类。2023年8月该联合装置划分到山东睿泽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管辖。 目前因经营需要,企业对100万吨/年特种油加氢装置部分设备操作参数进行调整,催化剂由高效贵金属催化剂更换为含镍、氧化铝的催化剂(与验收时催化剂主要成分一致),使其产品再次变更为石脑油、柴油、副产酸性气、低分气,此次变更仍未改变加氢生产装置的产能、原料用量及种类,装置名称改为100万吨/年加氢精制装置。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调整),此次变更产品新增危险化学品柴油,需要变更生产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对该生产装置或者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本次变更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