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东厂区50万吨/年苯乙烯产业链一体化技术改造提升项目竣工验收,其原料预处理单元产出的碳三及以上组分作为原料进入粗碳四分离装置,致使粗碳四分离装置原料变为一部分来自苯乙烯项目原料预处理单元,一部分外购,且外购粗碳四每批次组分不同,所以导致混合芳烃组分发生变化,由混合芳烃(汽油组分>90%)改为混合芳烃(苯40-50%,甲苯20-30%,正己烷15-25%)。本次变更生产许可证范围补充混合芳烃(苯40-50%,甲苯20-30%,正己烷15-25%)(中间产品)产能。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和“第三十一条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者改变工艺技术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对该生产装置或者工艺技术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对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向原实施机关提出变更申请,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本次变更应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受淄博峻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公司25万吨/年粗碳四分离装置产品名称变更专项安全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