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于2000年07月24日经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曾用名潍坊市坊子天波助剂厂,于2017年12月8日更名为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注册地址为潍州南路十五公里处西,厂区占地面积3472.8平方米,投资人范天波。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冰生产;非食用冰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该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鲁坊危化经[2023]040007号,许可范围:有储存经营:二氧化碳[液化的或压缩的]、氩[液化的或压缩的]、氧[液化的或压缩的]、氮[液化的或压缩的],无储存经营:乙炔[溶于介质的]、丙烷,有效期:2023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2日。 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 “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鲁应急字〔2024〕59号)文件要求,同时为提升企业安全自动化水平,2025年3月,公司氧气充装、氩气充装、氮气充装进行了自动化控制改造,针对此次改造企业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充装自动化控制改造说明单》(说明单详见附件),具体内容:氧气充装工序、氩气充装工序、氮气充装工序均增加气瓶充装安全切换自动控制系统,提高安全性。另企业无储存经营计划增加甲烷、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氦[压缩的或液化的]、氖[压缩的或液化的]、氪[压缩的或液化的]、氙[压缩的或液化的]、氢、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六氟化硫、环氧乙烷、溴化氢、甲硅烷、正丁烷、三氟化氮、三氟甲烷、三氟化硼、四氟化硫、四氟甲烷、六氟乙烷、八氟环丁烷、六氟丙烯、1-丁烯、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5 号)第十七条“已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五)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要求,2025年3月,潍坊市坊子天波气体厂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其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及经营安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评价组,双方确定了安全评价范围,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装置的有关技术资料,在现场实地勘察的基础上,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安全评价,针对该公司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等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评价报告。 该项目评价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设备、物料、操作工况及自控联锁关系等资料为基础进行分析评价,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很大程度上对本报告的可信度及质量产生极大影响。项目如有工艺、设备、物料等改动或改建、扩建,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本着为提高项目安全生产水平,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服务,为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提供依据的宗旨,本次在评价过程中严格贯彻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政府相关文件,参考了类似项目的监测资料,借鉴了同行业的技术成果。同时安全管理为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变化,安全状态也在持续变化,故本次评价只对评价时的安全状态进行辨识评价,不能保证后续安全状态的变化,企业务必加强安全管控以确保生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