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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

项目名称

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围子街道宋庄东村东北下小路路东500米,成立于20250330日,取得昌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潘维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该站前身为昌邑市万顺加油站,2009521日更名为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第三加油站,20250330日更名为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随后进行了变更。

该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83016号),有效期自2025410日至2030610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37070013202500036号),有效期自2022520日至2025519日。该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油罐5台,储罐均为埋地双层SF卧式储罐,汽油罐3台,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5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20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一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9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公司更换名称、法人代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55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弘润石化(昌邑)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