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本次评价,经综合分析后,评价组认为该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基本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建筑物已通过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的消防验收; (2)经营条件、储存条件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的规定; (3)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取得上岗资格; (4)有较为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有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通过本次评价,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第三十三加油站加油站项目符合安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