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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坊城街道潍州路潍莱高速路口北100米路东,该公司成立于20220606日,取得潍坊市坊子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董月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该公司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公司原名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加油站,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加油站属于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2019219日出租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销售分公司经营,2022525日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销售分公司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解除协议,2022525日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山东中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加油站出租给滨州中海顺达燃油有限公司(所有人王德山),王德山于202266日新成立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该加油站。加油站名称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销售分公司坊子区潍州南路加油站变更为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该公司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43050号),有效期自202274日至202774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2]004001号),有效期自2022624日至2025623日。该公司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公司现有埋地油罐5台,储罐均为埋地双层SF卧式储罐,单罐容积均为30m3,汽油罐3台,柴油罐2台,柴油折半计入,该公司油罐总容积为12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二级加油站。

该公司现有从业人员9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公司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66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潍坊中海新能源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经营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