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业绩展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高苑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

项目名称

高青高苑路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高苑路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12月16日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负责人赵佐永营业场所位于高青县城高苑路与齐东路口高苑路南80米

该加油站设置2台四枪加油机,其中柴油加油枪(临时停用)。设置20m³柴油储罐1台(临时停用),20m³汽油储罐2台。该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该加油站设有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鲁淄危化经(2024)000309号,有效期为2022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要求,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承担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高苑路加油站的安全评价工作。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孔岩龙

S011037000110192001990

项目组成员

宋晓虎

1700000000301132 

于  杨

S011011000110201000226

郭  涛

S011037000110192001668

项目编制人

王守迎

1800000000300820

项目审核人

崔  洁

S011037000110192001678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杨娟、王守迎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6月2日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淄博销售分公司高青高苑路加油站项目在现有设备设施及管理条件下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