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淄博宸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进行了安全评价,通过评价提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并得出以下安全评价结果和安全评价结论。 本次对淄博宸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评价得出结论如下: (1)公司有营业执照和固定储存经营场所,安全管理人员、企业操作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经相关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公司建立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通过安全检查表检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已进行了消防验收,安全管理和设备、设施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该项目2项不符合项,企业已经完成整改,符合安全条件。 评价组认为:淄博宸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有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储存设施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营状况符合安全要求,淄博宸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可以从事危险化学品正丁醇的储存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