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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罐区技改项目 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罐区技改项目

项目简介

企业因为储存原因,黑龙江龙维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了《设计变更单》,变更内容:该项目将2#罐区内储罐V-302B进行拆除,储罐V-303A、V-303B、V-304A和V-304B的储存介质由95乙醇变更为EMC(碳酸甲乙酯),储罐V-303G的储存介质由无水乙醇变更为新鲜水,将储罐V-303H拆除。该项目将3#罐区内储罐V-100A/B/C/D/E/F的储存介质由DEC(碳酸二乙酯)变更为EMC(碳酸甲乙酯)。以上各储罐对应的配套装卸设施及输送管道内物料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2#罐区内储罐V-303A、V-303B、V-304A、V-304B均由固定顶储罐变更为内浮顶储罐,本项目所涉及的其他储罐未发生变更。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吴秀梅

S011037000110192001696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S011037000110193001303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孙淑贞

1700000000301170

张 涛

S011037000110192001796

靳海霞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编制人

靳海霞

S011011000110202000120

项目审核人

张增福

S011037000110191000684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吴秀梅、靳海霞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3月20日

报告结论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罐区技改项目选址得当,项目与周边设施防火间距符合要求,工艺技术路线成熟,设备选型可靠,安全设施和措施、平面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本项目投产后,能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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