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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经济发展区张家柳沟村潍州路与九马路路口南100米路西,成立于20251017日,取得潍坊市坊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杨国彬。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玩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电子过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轮胎销售;洗车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日用杂品销售;停车场服务;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饮料生产;烟草制品零售;食品小作坊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加油站原为潍坊市坊子区建业加油站,201231日,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坊子区建业加油站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加油站全部资产及经营权,并更名为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潍州路加油站。202510月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坊子区建业加油站所有人张武芝解除租赁合同,20251025日,由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坊子区建业加油站所有人张武芝签订加油站租赁合同租赁经营,更名为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壳牌石油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潍州路加油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43029号),有效期自20211201日至20261201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37070013202501035),有效期自20251112日至20281111日。该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卧式双层SF油罐4台,汽油罐2台,柴油罐2台,汽油罐容积为30m31,容积为20m31,柴油罐单罐容积均为3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8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4人,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 号)的要求,公司更换名称、法人代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14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潍坊中诺能源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