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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

项目名称

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长松路与福寿街交叉口向北150路东,成立于20220810日,取得潍坊市潍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负责人郭英俊。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洗车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加油站原承租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销售分公司潍城奥体中心加油站,由于租赁合同到期,不再续租。2022年3月10日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与乙方(四方,详见报告附件)签订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5年,租赁经营。

该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32005),有效期自20221129日至20271129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2002169),有效期自20221117日至20251116日。该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公司现有埋地油罐4台,储罐均为埋地双层SF卧式储罐,汽油罐2台,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3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7人,设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70号,根据20216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 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928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富海能源有限公司潍城区长松路分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