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将该项目划分为以下单元: 1)北厂区: (1)储存单元 液化烃罐组单元、酸碱罐组单元、液氧罐区单元、危险品库储存单元、棚库区单元、物资仓库单元、综合仓库、东区罐区一单元、东区罐区二单元、甲类棚区。 (2)生产单元 北厂区:ETFE生产车间单元、HFPO生产装置单元、氟醚碳酸装置单元、PPVE灌装间单元、氟醚车间单元、806-2聚合装置单元、806-2后处理装置单元、106-2车间单元、四氟乙烯生产装置单元、灌装间单元、中水回用装置单元、污水处理设施单元、焚烧装置单元。 2)南厂区: (1)储存单元 南厂区:甲类仓库。 (2)生产单元 1#燃料电池膜车间、108-2车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