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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吨/年PVDF及配套11000吨/年HCFC-142b联产30000吨/年HFC-152a项目(一期)(6000吨/年PVDF生产

单位名称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6000吨/年PVDF及配套11000吨/年HCFC-142b联产30000吨/年HFC-152a项目(一期)(6000吨/年PVDF生产装置)项目

项目简介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吨/年PVDF及配套11000吨/年HCFC-142b联产30000吨/年HFC-152a项目总投资3亿元,项目分期建设,其中6000吨/年PVDF生产装置及配套11000吨/年HCFC-142b生产装置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中11000吨/年HCFC-142b生产装置已完成验收(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联产30000吨/年HFC-152a为二期工程。本次评价的6000吨/年PVDF生产装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投资2亿元(安全设施投资660万元);该项目位于公司西厂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套VDF单体扩建装置、一座聚合厂房、一座后处理厂房、一套工艺水处理设施、一座助剂仓库。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翟 学 研

1600000000200861

项目组成员

张    涛

11333743310371393

孙 淑 贞

1700000000301170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张 成 成

20201104637000001584

项目编制人

张    涛

11333743310371393

项目审核人

张 增 福

1500000000200004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

-

-

现场勘查人员

翟学研、张涛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1.26

报告结论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6000/PVDF及配套11000/HCFC-142b联产30000/HFC-152a项目(一期)(6000/PVDF生产装置)项目选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基本落实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内的安全设施,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并合格,建筑工程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主要特种设备已登记备案,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项目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评价组认为6000/PVDF及配套11000/HCFC-142b联产30000/HFC-152a项目(一期)(6000/PVDF生产装置)项目符合安全验收的条件。建议企业在日后的管理中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培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检修作业规程,从整体上达到长期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