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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废碱再生-含硫污水及VOCs治理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废碱再生-含硫污水及VOCs治理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140万吨/年催化裂化原料目前硫含量增高,烟气脱硫污水COD增高,排水呈酸性,超出现有氧化罐的氧化能力,污水排放COD最高达到50000mg/L,对下游污水处理场造成冲击。

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废碱再生-含硫污水及VOCs治理环保提升改造项目。在现有装置基础上,增加废碱氧化再生装置、脱硫污水氧化装置,将液化气废碱进行再生回收,废碱液送至污水处理,实现循环再利用;催化烟气脱硫污水降低COD实现达标排放,对公司环保治理进行提质升级。本次改造不涉及生产线,不新增产能。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张增福

1500000000200004

项目组成员

张成成

20201104637000001584

吴秀梅

1500000000301600

张    涛

11333743310371393

高  倩

20211004637000002789

靳海霞

20231004637000003899

项目编制人

靳海霞

20231004637000003899

项目审核人

翟学研

16000000002008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张增福、吴秀梅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报告结论

山东天弘化学有限公司废碱再生-含硫污水及VOCs治理环保提升改造项目选址和总平面布局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项目安全设施设置情况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提出的安全措施基本一致,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措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并合格。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企业应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并对现场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评价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规定,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779934031229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