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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二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

单位名称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二加油站

项目名称

经营危险化学品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二加油站位于昌乐县经济开发区罗家庄子村西昌大路以东。该站成立于2011年5月, 2018年6月28日取得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吴理宪。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加油站由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8日取得昌乐县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过土地房屋产权交易现变更为潍坊乐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潍坊乐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1日取得由昌乐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不动产权证》, 2017年7月21日潍坊乐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二加油站签订《加油站及房屋使用协议》,有效期至2037年7月21号。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杨娟

1700000000100133

项目组成员

张增幅

1500000000200004

王晓凯

1500000000301637

王玲玲

1800000000200835

于杨

1700000000200654

项目编制人

孔岩龙

1500000000301676

项目审核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负责人

高亚旭

1100000000100159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秀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杨娟、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0228

报告结论

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二加油站符合安全要求,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

企业微信截图_1628646293159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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