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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军埠口综合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驻地水库路西侧,成立于2025年12月25日,取得潍坊市潍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负责人孙守亮。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前身为潍坊鑫汇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由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潍坊鑫汇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租赁经营,更名为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37070013202600029号),有效期自2026年1月05日至2029年1月14日。该该公司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公司现有埋地卧式双层SF油罐4台,汽油罐2台,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3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公司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公司现有从业人员4人,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公司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 号)的要求,公司更换名称、法人代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 文 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2月2日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潍坊鑫汇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