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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06月01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侯镇北仉村幸福街与昌大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法定代表人为张忠敏。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寿光市五台昌宇加油站于2014年6月12日取得了由寿光市人民政府和寿光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证,编号:寿国用(2014)第00221号,使用权面积为1227m2。

寿光市五台昌宇加油站于2024年05月08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潍危化经〔2024〕005177号,有效期至2027年06月17日;于2025年11月13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123016号),有效期至2030年11月13日。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油罐4个,储罐均为单层储罐(设防渗池),单罐容积均为30m3,汽油罐2个,柴油罐2个,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2026年7月1日,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与寿光市五台昌宇加油站签订了《土地及加油站设施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26年7月10日至2046年7月9日。

寿光市五台昌宇加油站将该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以及加油站设施出租给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经营加油站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号/安全评价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0933374330937269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2017033370332014373001001488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宋 晓 虎

20201104637000001306

沈 加 尊

03320251037000005414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0933374330937269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07333743307371277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0633374330637109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沈加尊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8月30日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寿光市宸泰能源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