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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4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阚家镇凤凰大街与阚兴大道交叉路口东北角,法定代表人为张晓燕。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装卸搬运;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加油站初始名为高密市重信加油站,经营权属于山东望乡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4日由陈辉收购,并对罐区进行了改造,将原有的3个单层油罐拆除,改造为4个单罐容积为25m³的双层油罐。之后于2018年04月16日更名为高密市鸿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因经营需要,高密市鸿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将该加油站转让给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该加油站现有4台储罐,其中汽油罐3台,柴油罐1台,具体为95#汽油双层罐1个,容积25m3,92#汽油双层罐2个,容积均为25m3,柴油双层罐1个,容积为25m3,柴油罐随季节调整品种。柴油折半计入,该站储罐总容积为87.5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站2023年9月26日换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潍危化经[2023]009158号,有效期至2026年09月25日;于2023年10月13日换发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33077号),有效期至2028年10月13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通过对该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选择及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其他设施等方面的审查,选择相应的评价方法对其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评价,编写完成了《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号/安全评价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0933374330937269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2017033370332014373001001488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宋 晓 虎

20201104637000001306

沈 加 尊

03320251037000005414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0933374330937269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07333743307371277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0633374330637109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沈加尊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8月30日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潍坊市高密市金昱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