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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蒋峪镇祝家庄子村村北(233国道西侧),成立于2023年10月9日,取得临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于建猛。加油站站长为杨洪浩,全面负责加油站运营工作。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该加油站原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临朐第十二加油站,2023年10月12日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石油分公司将该加油站出租给滨州市万诚石化有限公司,滨州市万诚石化有限公司与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签订了经营授权委托书,由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加油站的经营管理。该加油站名称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潍坊临朐第十二加油站变更为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吴涛变更为于建猛。营业执照上地址称谓由临朐县沂山镇祝家店子村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蒋峪镇祝家店子村村北(233国道西侧),变更前后,经营地址不变。

该站持有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91011号),有效期自2026年3月5日至2028年11月14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3】012111号),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该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埋地承重卧式双层SF油罐4台,其中汽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20m3,柴油罐2台,单罐容积均为50m3,柴油折半计入,该加油站油罐总容积为9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之规定,为三级加油站。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6人,设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根据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根据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根据安监总局令第79号修订)、《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 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发需进行安全评价,因此,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评价组,在进行资料与标准收集、现场调研、项目资料分析、危险与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山东省加油站安全评价导则》(鲁安监发[2006]114号),在经营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对加油站进行了评价并编写完成了《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号/安全评价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09333743309372692

项目组成员

宋 晓 虎

20201104637000001306

孔 岩 龙

2017033370332014373001001488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沈 加 尊

03320251037000005414

项目编制人

沈 加 尊

03320251037000005414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07333743307371277

过程控制负责人

于   杨

10333743309370985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0633374330637109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沈加尊

报告提交时间

2026年9月20日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临朐县众诚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备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经营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