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石油公司第十九加油站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鄌郚镇沙沟村南侧路口西侧,该站成立于2013年11月20日,企业类型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2020年10月28日取得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投资人为刘亮。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原为昌乐县世纪星加油站,始建于1994年。2016年4月2日昌乐县世纪星加油站与潍坊亚兴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加油站转让协议,2016年5月1日潍坊亚兴食品有限公司与昌乐县石油公司签订加油站转让协议。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于2021年10月25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5日(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53031号)。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3]011022号),有效期自2023年7月4日至2026年7月3日。该加油站在营业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 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应急发〔202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提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延期申请,该加油站为需要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为此,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站需更换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对其经营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自上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北侧第一台汽油单枪加油机换为汽油双枪加油机。加油站周边环境、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营业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3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 该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共有加油机4台,其中柴油单枪加油机2台,汽油双枪加油机1台,停用加油机1台(加油机自北向南呈一排布置,依次为柴油、92#、柴油、停用);柴油冬季经营-10#,其它季节经营0#,无自助加油机。该站设埋地卧式单层碳钢制储油罐2台,油罐安装在罐池内,罐池进行了防渗处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中的6.5的要求,其中汽油储罐1台,容积为20m3,柴油储罐1台,容积为30m3(油罐自东向西依次为92#、柴油 ),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35m3,该站为三级加油站。该站采用潜油泵式加油工艺,该站进油、加油、通气、油气回收系统管道为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加油工艺管道全部埋地设置,且不穿越站房。加油机加油软管设置安全拉断阀,底部输油管线设置剪切阀。油罐设有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报警器,油罐防渗罐池内设置渗漏检测立管。加油机机体、值班室内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并实现手动复位。加油站设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