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龙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乔官镇223省道与方山北路交叉口东北角,该站成立于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13日取得昌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丁春龙。该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和柴油的经营,经营方式为零售。 该站前身为昌乐县石油公司乔官加油站。2007年5月10日,赵华林(赵德成授权,详见附件授权书)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签订了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站名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第三十四加油站。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分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与赵华林(赵德成授权,详见附件授权书)提前解除合同,加油站所有权归还赵德成,该加油站所有人赵德成委托赵华林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签订了加油站资产租赁合同解除协议。2020年2月6日赵华林与潍坊德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站名变更为潍坊德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潍坊德源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与潍坊龙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加油站租赁合同,站名变更为潍坊龙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的规定,该加油站经营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属于目录中的“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该站于2021年6月29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编号:鲁油零售证书第3707053073号),有效期自2021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9日。该站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鲁潍危化经[2024]011109号),有效期自2024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 该站因经营主体变更,变更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需换发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价。 自上次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来,总平面布局、周边环境、加油工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营业期间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该加油站现有从业人员6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该站已建立了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了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取得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其他从业人员经本单位培训考核合格。 该加油站主营汽油、柴油等成品油,共有加油机4台,其中汽油双枪加油机2台,柴油双枪加油机2台(加油机呈南北两列布置,北侧加油机自东向西依次为双枪92#、双枪95#;南侧加油机自东向西依次为双枪-10#、双枪0#);汽油主要经营92#、95#,柴油冬季经营-10#,其它季节经营0#,无自助加油机。该站埋地罐区为承重式埋地罐区。设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储油罐4台。其中汽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柴油储罐2台,容积均为30m3(油罐自南向北依次为-10#、0#、95#、92#),柴油折半后计入加油站储罐总容积为90m3,该站为三级加油站。该站采用自吸式加油工艺,加油管道是热塑性塑料管道,其它的是为无缝钢管,管道最低点设检漏点,进油、通气、一次油气回收、二次油气回收、三次油汽回收管道都是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加油工艺管道全部埋地设置,且不穿越站房。加油机加油软管设置安全拉断阀,油罐设有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报警系统。加油机机体、值班室内设置紧急切断按钮,并实现手动复位。加油站设有油罐渗漏检测立管、泄漏检测系统、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和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