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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单位名称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12740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苑文强,位于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化工园内,总占地面积162亩。

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是国家定点农药生产企业,属于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农资集团投资控股企业,以生物农药、中间体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主营业务。

该公司现有1套年产1500吨N-氰基乙酰亚胺酸乙酯及年产2000吨N-硝基亚胺基咪唑烷生产装置(已停产,设备待拆除)、1套年产20000吨制剂加工生产装置、1套年产2000吨麦草畏生产装置、1套年产2000吨苄草丹生产装置、1套年产5000吨35%威百亩水剂和1200吨戊炔草胺生产装置、1套年产800吨吡氟草胺生产装置。

该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现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为(鲁)WH安许证字[2024]070320号,许可范围为N-硝基亚氨基咪唑烷2000t/a、2,5-二氯苯酚500t/a、甲醇327t/a、盐酸(31%)451t/a,有效期至2025年5月4日。

根据《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本次评价涉及的重氮化工艺、氯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烷基化工艺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根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氯甲烷、甲苯、甲醇、氨、40%一甲胺溶液、二硫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天然气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甲类罐组二和液化烃罐区构成了三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二硫化碳罐组构成了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其余单元均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总局令第79号修改)规定,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齐信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公辅设施等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评价小组,依据《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等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与规范,在对项目相关资料充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识别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危险度评价法、事故后果模拟分析、定量风险评价法等评价方法进行了定性定量分析评价,对在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与被评价单位交换意见,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编制完成了安全评价报告。

评价人员

类别

姓名

安评师资格证号

项目负责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组成员

孔 岩 龙

1500000000301676

于   杨

1700000000200654

宋 晓 虎

1700000000301132

邵文强

1700000000301079

项目编制人

朱   宏

1100000000201032

项目审核人

杨   娟

1700000000100133

过程控制负责人

陈 秀 娟

1100000000302201

技术负责人

高 亚 旭

1100000000100159

技术专家

姓名

专业

职称或资格




现场勘查人员

朱宏、孔岩龙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2月18日

报告结论

评价组认为:该公司装置的选址及外部条件、总平面布置及建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储运及公辅设施、安全设施及安全管理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风险程度可以接受,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